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身体素质是运动技能的基础,身体素质的提高为进一步改善运动技能打下良好的基础;随着运动技能水平的提高,同时身体素质也会得到发展。协调素质、柔韧素质、力量素质、平衡素质、灵敏素质等与运动技能的关系密切。
协调性是指人体各肌肉群同步活动的能力,如伸肌和屈肌、上肢与下肢、躯干和肢体等。协调素质的作用是可以保证在完成运动技能时,动作省力、流畅、准确、快速、优美的效果。
柔韧素质是完成大幅度运动技能和快速运动技能的先决条件,能否完成大幅度运动技能取决于关节活动范围的大小,这是柔韧素质的首要决定因素。如果柔韧素质不好,不利于学习某些动作,且容易受伤;另外,也会限制技能的发展前途。
完成任何技术动作,无论从动作开始、动作过程到最后动作完成,保持身体平衡都是基本的前提条件。平衡素质受前庭器官、视觉、肌肉本体感觉及肌肉力量等因素影响。
灵敏素质是指运动员迅速改变体位、转换动作和随机应变的能力。对于对抗性项目来说,灵敏素质是一项相当重要的运动能力,甚至是决定胜负的关键,如足、篮球的带球过人,拳击、跆拳道的躲闪等。灵敏素质主要是由神经系统机能,尤其是兴奋与抑制转换的能力决定的,同时其他身体素质,如力量、速度、柔韧等也影响着身体快速改变体位和转换动作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