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最充分地体现了现代法治的价值。
民法最充分地体现了现代法治的价值。现代法治的基本价值在于通过确认和分配权利和义务,为公民的生产(包括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和生活(包括家庭生活、社会生活、文化生活、政治生活和经济生活)提供平等的便利和保护,以保障人的自由、尊严和发展,促进经济增长、社会公平、社会秩序和社会进步。民法的原则和功能最充分地体现了法治的这些价值。
民法直接产生于商品生产者的利益需求和权利主张,它的起点和终点都不是惩罚(虽然它包含着惩罚的因素),而是通过划定自然人和法人的权利及其界限,明确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规定生产和交换的一般条件以及对违约和侵权的补救措施。
保护人们的正当权利,使人们可以无顾虑地、有合理期望地、尽其所能地进行创造财富的活动。正由于民法体现了现代法治的价值,因此它的存在和实施考能够弱化或消除避罪远罚的传统法律心理,冲击法等于刑罚的传统法律观念,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宪法通过设定公民基本权利,作出一国公民与政府关系的基本规定。宪法如同公民颁给政府的一张营业执照,规定了政府的经营范围(积极实现公民基本权利),如果政府超照经营(违法限制或剥夺公民基本权利),就会遭到公民的法定批评、抗衡乃至吊销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