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中标通知书: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是构成合同文件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标通知书是招标人在招投标有效期内确定中标人以后,由发包人按照承发包双方共同商定、确认的招投标文件载明的实质性内容向承包人发出的通知其中标的书面凭证。
中标通知书必须明确的合同实质性主要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全称、项目名称、中标价(工程价款,含调价机制(如有))、工程承包范围、工程质量标准、建设工期,并告知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具体签约人(通常有集团代表区域/项目公司进行招标,但实际签约是区域/项目公司)、签约具体时间和地点等。
中标通知书合同实质性主要条款来源:
a、中标价(工程价款):来源于中标单位最终有效投标报价(最终投标函及其附件)。
b、工程范围:来源于招标人与中标人最终确认的合同承包范围(招标文件、最终约谈记录)。
c、工程质量标准:来源于招标文件约定工程质量标准或者中标单位自行提升或承诺质量标准(招标文件、最终约谈记录,如招标文件约定招标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中标人为提升中标几率承诺本工程质量标准为达到结构长城杯,验收鲁班奖标准)。
d、建设工期:来源于招标文件或经承发包双方最终约谈、确认的合同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