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证据的告不是属于诬告。诬告,是指以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告发,陷害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我国《刑法》规定有诬告陷害罪,指故意捏造犯罪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刑事处分的行为。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检举失实的,不构成本罪。
诬告陷害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一是捏造的犯罪事实情节严重的。
二是诬告陷害的手段恶劣的。
三是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的。
四是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