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上述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
第一种情形由扣缴单位为您办理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时,事先下载您本次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按月扣除。
第二种情形由您本人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享受,按全年累计扣除额一次性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符合条件的支出可以享受相应的专项附加扣除。
虽然与同事的月收入相同,但家庭的基本情况不同,各自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也不相同,计算出来的应纳税所得额自然也是不一样的。该情形会导致您与同事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