捆绑促销的食品看起来很超值,但很多捆绑销售的食品往往是即将过期的,如果没注意买回家不及时吃完不但会造成浪费,而且吃了过期食品还可能危害身体健康。
据省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介绍,赠送或捆绑的商品也要严格执行商品销售“三包”的有关规定,不能销售残次品、劣质品等质量不合格产品。消费者一旦发现赠品或捆绑商品有质量问题可以向商家提出维修、退换等要求,也可以凭相关凭证向消协等部门投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捆绑销售是共生营销的一种形式: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品牌或公司在促销过程中进行合作,从而扩大它们的影响力,它作为一种跨行业和跨品牌的新型营销方式,开始被越来越多的企业重视和运用。不是所有的企业的产品和服务都能随意地“捆绑”在一起。
捆绑销售要达到“1+l>2”的效果取决于两种商品的协调和相互促进,而不存在难以协调的矛盾。捆绑销售的成功还依赖于正确捆绑策略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