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但是也要符合一定条件。
依据规定,立户、分户需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如下: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户口簿》。
3、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农村的可提供宅基证)。
4、结婚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离婚分户的还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5、购房立户的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
如确实需要分户,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户口:为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