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对个人代开普通发票是允许的。
自然人代开是可以解决企业缺乏成本支付的问题,因为企业某些业务是和个人发生的。比如广州某家具备上市的企业,需要临时兼职聘请一名财务顾问来为企业给个上市财务方案,结束之后企业需要付给这名财务顾问1150万元劳务报酬,而当企业需要这名顾问开具相应发票时,只有通过税务代开的形式来开具相应的发票给企业,企业就可以用该发票来充当成本票来抵扣企业所得税。
目前根据地方税务不同,出台的自然人代开税率额度也是不同的。
重庆园区的政策:
增值税1%,附加税6%,核定个税1.5%,综合税率2.56%。
每人每月开具80万,年开具80万。
山东园区政策:
增值税1%,附加税6%,核定个税0.34%,综合税率1.4%。
每人每月可开具500万,年开具5000万。
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