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正面回答
1、省级人民政府部门同意境外上市的文件;
2、境外投资银行对公司发行上市的推荐报告;
3、公司审批机关对设立股份公司和转为境外募集公司的批复。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
4、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资产评估的确认文件、国有股权管理的批复;
5、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评估确认文件、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的;
6、公司章程、招股说明书、重组协议及关联协议;
7、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盈利预测报告、发行上市方案。
二、分析
我国有关境外上市的法律、法规和规则:
筹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及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规定,净资产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过去一年税后利润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并有增长潜力,按合理预期市盈率计算,筹资额不少于5000万美元;具有规范的法人结构及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稳定的高级管理层及较高的管理水平;上市后分红派息有可靠的外汇来源,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境内公司业绩除了满足我国证监会的要求,各证交所均对公司申请上市有一定要求,比如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要求,最近一年股东盈利不低于2000万港币,前两年累计股东盈利不低于3000万港元。
三、境内企业到境外上市的模式
境内企业到境外上市的模式虽然非常多,但归纳起来主要有直接上市与间接上市两种,其中间接上市又包括买壳上市和造壳上市两种形式。但境内企业以任何形式到境外上市,均应报中国证监会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