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正面回答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而制定的法规,2015年12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发布修订后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12月11日公布,2016年1月1日正式施行,1998年颁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同时废止。修订后的办法,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主要会计档案的最低保管期限延长至30年。
二、详情分析
新办法将会计档案定期保管期限由原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类调整为10年和30年两类,其中会计凭证及会计账簿等主要会计档案的最低保管期限延长至30年,其他辅助会计资料最低保管期限延长至10年。
三、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是什么
企业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具体如下:
1、需永久保存的会计档案包括年度财务报告、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
2、保管期限为30年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3、保管期限为10年的会计档案包括月度、季度和半年度财务报告、银行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
4、固定资产卡片账需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