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正面回答
房产税计税时间的方式如下: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二、分析详情
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
三、房产税的计税范围有哪些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