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承担费用定性依据有: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规定:企业投入的研发费用可按税法规定在税前加计扣除,即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对企业承受重大技术装备和引进重大技术装备所支付利息费用,可按规定抵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4. 《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加大对企业研发投入的支持力度,对企业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符合条件的可实行加计扣除。
综上所述,国家对企业在接受国家补助后的利润所得有相关的税收优惠,企业承担费用定性依据有国家法律、法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