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土地管理法》第8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土地即国家所有土地:
1、城市市区的土地;
2、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3、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
4、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6、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综上,国有就是全民所有,国有农场土地的性质就是产权归国家所有,只有代表国家的政府部门或者得到国家授权的机构或个人才有权处置该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