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河北省高考报名须知如下:
1、考生选报志愿时要慎重,所填报的志愿必须符合本志愿的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必须符合招生计划所列的招生范围。现场信息确认时,报考志愿不许更改。经考生确认签字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2、今年分两批录取,第一批为本科层次(含专升本、高起本)招生学校;第二批为专科层次招生学校。每个批次考生可填报相同层次、相同科类或科类允许兼报的两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一个专业。
3、高中起点(含本科、专科)的文史类和理工类不可以互相兼报;文史类可以和外语类(文)互相兼报,理工类可以和外语类(理)互相兼报。
4、报考高起本招生学校的考生,可以报考相同科类或科类允许兼报的高起专招生学校。如本科未录取,专科录取时按专科统考科目计算总成绩。第一志愿报考高起专招生学校的考生,第二志愿不能报考高起本招生学校。报考专升本招生学校的考生,第二志愿只能报考同科类专业。
5、今年调剂录取阶段,我省将在部委及外省属院校试点实施征集志愿。届时,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一个征集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一个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