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部是否有实权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10-01 14:32:44
社会工作部是否有实权
有。根据《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第十三条明确“党委职能部门是负责党委某一方面工作的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行使相对独立的管理职能,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本系统、本领域工作”。规定可以看出,既然社会工作部定位为职能部门,就是某一方面的主管部门,就是具有相对独立的管理职能的部门,这样的部门很可能就是单独设立的部门,很可能就是与宣传部、组织部、统战部等部门并列的部门。
导读有。根据《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第十三条明确“党委职能部门是负责党委某一方面工作的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行使相对独立的管理职能,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本系统、本领域工作”。规定可以看出,既然社会工作部定位为职能部门,就是某一方面的主管部门,就是具有相对独立的管理职能的部门,这样的部门很可能就是单独设立的部门,很可能就是与宣传部、组织部、统战部等部门并列的部门。

有。根据《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第十三条明确“党委职能部门是负责党委某一方面工作的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行使相对独立的管理职能,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本系统、本领域工作”。规定可以看出,既然社会工作部定位为职能部门,就是某一方面的主管部门,就是具有相对独立的管理职能的部门,这样的部门很可能就是单独设立的部门,很可能就是与宣传部、组织部、统战部等部门并列的部门。
社会工作部是否有实权
有。根据《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第十三条明确“党委职能部门是负责党委某一方面工作的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行使相对独立的管理职能,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本系统、本领域工作”。规定可以看出,既然社会工作部定位为职能部门,就是某一方面的主管部门,就是具有相对独立的管理职能的部门,这样的部门很可能就是单独设立的部门,很可能就是与宣传部、组织部、统战部等部门并列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