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是农村自然灾害国家补贴标准。
1、种粮直补: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安排补贴资金140.5亿。
2、农资综合补贴: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
3、良种补贴:财政安排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203.5亿。
4、农机购置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在全国所有农牧业县范围内实施,补贴机具种类为11大类43个小类137个品目。
5、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同步实施。
6、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补贴234亿元支持适度规模经营,重点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
7、产粮大县奖励:财政安排产粮大县奖励资金351亿元,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用于支持本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
8、生猪大县奖励:补贴35亿针对生猪养殖场、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