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警察法第55条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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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0 17:08:43
新警察法第55条是什么
人民警察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依法出示工作证件,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程序,不得超越法定权限或者滥用职权。人民警察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隐私等合法权利,不得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不得非法扣押或者没收公民的财产。人民警察因履行职责的紧急需要,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人民警察因履行职责的紧急需要,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进入公民住所检查、搜查或者实施救助,但事后应当及时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报告。
导读人民警察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依法出示工作证件,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程序,不得超越法定权限或者滥用职权。人民警察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隐私等合法权利,不得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不得非法扣押或者没收公民的财产。人民警察因履行职责的紧急需要,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人民警察因履行职责的紧急需要,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进入公民住所检查、搜查或者实施救助,但事后应当及时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报告。

新警察法第55条是关于人民警察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这一条的内容如下:
人民警察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依法出示工作证件,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程序,不得超越法定权限或者滥用职权。人民警察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隐私等合法权利,不得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不得非法扣押或者没收公民的财产。
人民警察因履行职责的紧急需要,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人民警察因履行职责的紧急需要,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进入公民住所检查、搜查或者实施救助,但事后应当及时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报告。
新警察法第55条是什么
人民警察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依法出示工作证件,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程序,不得超越法定权限或者滥用职权。人民警察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隐私等合法权利,不得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不得非法扣押或者没收公民的财产。人民警察因履行职责的紧急需要,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人民警察因履行职责的紧急需要,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进入公民住所检查、搜查或者实施救助,但事后应当及时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