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竞价交易
考虑到市场流动性以及公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的交易需要,为今后引入混合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预留制度空间。机构投资者参与北交所股票交易,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开通北交所股票交易权限的资产包含较宽泛,包含您在证券账户的现金资产、证券市值、现金理财(金腾通)、基金资产、理财资产、国债逆回购资产、限售股市值等; 风险承受能力适配C4(中高风险承受)及以上(若您的风险测评已过期或您的基本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请您以实际情况重新进行风险测评)。 开通北交所股票交易权限时,知识测评分数需达到80分及以上;
二、大宗交易
北交所《交易规则》整体延续精选层以连续竞价为核心的交易制度,涨跌幅限制、申报规则、价格稳定机制等其他主要规定均保持不变,不改变投资者交易习惯,不增加市场负担,体现中小企业股票交易特点,确保市场交易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与精选层交易制度相比,北交所《交易规则》仅做了发布主体、体例等适应性调整,内容没有变化
拓展资料:
1、 北交所竞价
交易单笔申报应不低于100股,每笔申报可以1股为单位递增,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竞价交易申报类型为限价申报和市价申报,市价申报包括本方最优申报、对手方最优申报、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以及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市价申报仅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连续竞价期间,同时对市价申报实施限价保护措施。竞价交易的临时停牌机制北交所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为了减少投资者的非理性交易,针对不设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实施临时停牌机制,当股票盘中成交价格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30%、60%时,实施临时停牌,每次停牌10分钟,复牌时采取集合竞价,复牌后继续当日交易。
2、协议交易
大宗交易为协议交易,需满足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要求。申报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30,成交确认时间为15:00至15:30。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范围与其价格涨跌幅限制保持一致。理性看待市场,没有只涨不跌的市场,投资者应理解并始终牢记“买者自负”的原则与“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的投资准则,防止不顾一切、盲目投资的非理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