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三板定位于为创新、创业、成长型的中小微企业在进行股份公开转让、融资、并购等业务方面提供服务,连通了中小企业与民间资本。北交所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国第一家公司制证券交易所,受中国证监会监督管理。经营范围为依法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以及证券市场管理服务等业务。北京证券交易所坚守“一个定位”就是牢牢坚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尊重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规律和成长阶段,提升制度包容性和精准性。同时它的目标也包括,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形成创新创业热情高涨、合格投资者踊跃参与、中介机构归位尽责的良性市场生态。如果中小微创新创业型企业需要直接融资,但又暂时够不着主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门槛的,就可以考虑通过“新三板”融资。
证监会文章称,新三板自2013年正式运营以来,通过不断的改革探索,已发展成为资本市场服务中小企业的重要平台。2019年以来,证监会推出了设立精选层、建立公开发行制度、引入连续竞价和转板机制等一系列改革举措,激发了市场活力,取得了积极成效。精选层设立一年多来,总体运行平稳,各项制度创新初步经受住了市场考验,吸引了一批“小而美”的优质中小企业挂牌交易,为进一步深化改革、设立证券交易所打下了坚实的企业基础、市场基础和制度基础。
拓展资料:
一、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主要思路是,严格遵循《证券法》,按照分步实施、循序渐进的原则,总体平移精选层各项基础制度,坚持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由创新层公司产生,维持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层层递进”的市场结构,同步试点证券发行注册制。在与新三板的关系上,北京证券交易所与新三板现有创新层、基础层坚持统筹协调与制度联动,维护市场结构平衡。中金财富研究预计新三板后续将形成“基础层——创新层——北交所”为主体的市场结构。
二、本规定所称上市公司分拆,是指上市公司将部分业务或资产,以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子公司)的形式,在境内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或实现重组上市的行为。上市公司分拆原则上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上市公司股票境内上市已满 3 年。上市公司最近 3 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最近 3 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6 亿元人民币(本规定所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