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易币付违法,虚拟货币本来就存在欺骗性,本来就是不合法的货币,如果交易的话,当然是违法的,而且有关规定,只要给虚拟货币提供了定价,兑换,还有买卖业务的,还有为这些虚拟货币提供交易场地的,全部都是违法犯罪行为。
如果是提供了定价,兑换,买卖的人,这些人就已经是属于直接参与到了这样的一个交易中来,因此算是给虚拟货币玩家们提供了流通上面的服务,所以要真的算起来的话,不管是货币的交易方,还有这个流通场地提供商,都是需要负一定责任的。
拓展资料:
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知名的虚拟货币如百度公司的百度币、腾讯公司的Q币。2013年流行的数字货币有,比特币、莱特币、无限币、夸克币、泽塔币、烧烤币、便士币(外网)、隐形金条、红币、质数币。全世界发行有上百种数字货币。圈内流行"比特金、莱特银、无限铜、便士铝“的传说。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通知、公告,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资和交易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
2、2021年5月18日晚间,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公告明确表示,有关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同时提醒消费者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防财产和权益损失 。
3、虚拟币种类多样,在国外接受度比较高的虚拟货币有Facebook的F币、网络游戏Second Life的林登币等,在国内比较有代表性的虚拟货币有腾讯Q币、新浪U币、百度币、盛大元宝等。
4、市场上的虚拟货币主要有四类:1,由游戏运营商开发,供玩家在网络游戏中作为交易媒介而使用的游戏币;2,由门户网站或者即时通信工具发行,供本运营网络空间内使用的专用虚拟货币;3,既可以在虚拟货币发行主体内使用,又可以向非发行主体购买商品和服务的交互式虚拟货币;4,基于密码学和现代网络P2P技术,通过复杂的数学算法产生的,特殊的电子化的、数字化的网络密码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