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票据行为是指以发生、变更或消灭票据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其中,承兑是指汇票的付款人承诺负担票据债务的行为。票据行为是以 票据权利义务 的设立及变更为目的的 法律行为 。 广义的票据行为是指票据权利义务的创设、转让和解除等行为,包括票据的签发、背书、承兑、保证、参加承兑付款、参加付款、追索等行为在内。
汇票行为
狭义的票据行为专指以设立票据债务为目的的行为,只包括票据签发、背书、承兑、保证、参加承兑等,不包括解除票据债务的付款、参加付款、追索等。 狭义 的票据行为是指能产生票据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行为,有出票、 背书 、 承兑 、 保证 、 参加承兑 、 保付 六种。 广义 的票据行为是指以发生、变更或消灭 票据 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法律行为,包括 出票 、背书、涂改、 禁止背书 、 付款 、保证、承兑、参加承兑、划线、保付等。
汇票是什么
“汇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依据出票人身份的不同,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而商业汇票中按其承兑人不同,又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汇票的概念一般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他人进行的一定金额支付的;票面金额的支付应当是无条件的;金额的支付应有确定的日期;票面金额是向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支付。汇票的基本当事人有三个:出票人,即签发票据的人;付款人,即接受出票人委托而无条件支付票据金额的人;收款人,即持有汇票而向付款人请求付款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