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爆仓之后进行双倍赔付,赔付公式为:赔付金额=2*赔付比例*MIN{实际爆仓的盈亏,初始保证金*爆仓数量/开仓数量,初始保险金额*爆仓数量/开仓数量。
数字货币的概念自 1983 年提出以来,经过近四十年发展沿革,相关的理论与实践取得了重要的发展。实现了从完全匿名到可控匿名、从在线到离线、从单银行数字货币系统 到多银行数字货币系统、从中心化到去中心化的演变。最早在 1983 年 David Chaum 提出利用盲签名技术实现完全匿名的数字货币,这种数字货币是针对在线交易场景,随 后基于不同技术模式的数字货币形态和系统不断出现和发展。1988 年,Chaum、Fiat、 Noar 提出支持离线交易的匿名数字货币系统,并通过公开支付者身份来实现检测“双 花”。1992 年 Chaum 和 Pdeeresn 提出用“带观察者的电子钱包”实现完全匿名的离 线数字货币系统。
其中,保险累计使用金额为用户所有爆仓后的保险订单累计购买金额。购买保险未爆仓或审核未通过的保险订单额度不计算在内。
一、赔付公式为:
赔付金额=2*赔付比例*MIN{实际爆仓的盈亏,初始保证金*爆仓数量/开仓数量,初始保险金额*爆仓数量/开仓数量
二、注意事项:
1、当用户已爆仓的保险订单累计跨档位后,订单按照新的档位赔付比例赔付。如用户第一次已爆仓订单保险金额为80U,档位为1,赔付比例85%,第二次爆仓订单保险金额为50U,保险累计使用金额130U,已达到第2档,第二笔订单赔付比例为80%;
2、在新方案实施前已购买合约保险,但是仓位未爆仓不涉及保险赔付的,仓位在新方案实施后爆仓的,则按照新的方案赔付;如果在新方案实施前已购合约保险并涉及赔付的,仍按照原赔付方案赔付;
3、方案实施后将重置所有人的额度,每人单币额度100U,单日额度400U,累计购买额度5000U。所有用户的赔付比例将按照新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