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12348"是全国法律免费援助热线,由市、区县司法局及法律援助中心设立,专为市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 该热线不仅解答法律问题,还协助处理民间纠纷,及时反映和满足群众法律需求,同时指导申请法律援助,保障贫困和法律地位弱势的当事人权益,确保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
3. 热线号码“12348”中的“48”谐音“司首散法”,象征着寻求法律服务和调解民间纠纷时,应寻求司法行政机关的帮助。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四十三条,法律援助机构需要在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的七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提供法律援助。
5. 若决定提供法律援助,机构需在三天内指派律师协助受援人。对于不满足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机构需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6. 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全,法律援助机构应一次性明确告知所需补充的材料或要求说明的事项。
7. 如果申请人未按要求补充材料或说明,将被视为主动撤销法律援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