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合理安排农村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借助信息化、大数据手段加强乡村卫生防疫工作。发布包括农机、农技、无人植保等在内的涉农信息。对涉农用户进行培训,有序恢复用工和生产。
二、加快农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宽带和4G网络覆盖。确保农村教育和学校网络覆盖。建立涉农信息综合管理平台,确保信息传入农户。建立智慧电力和用水服务系统,提升农户生活生产智慧用电和用水。加强农村物流三级节点网络建设。
三、助力农村数字经济发展:打造涉农大数据平台,发展涉农人工智能,推动涉农电商平台发展。
四、推动农业农村科技创新:1. 利用涉农遥感技术服务于智能农机。2. 结合涉农创业孵化与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
五、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1. 发展基于“互联网+村级公共服务”的信息化乡村治理。2. 建立涉农民生保障服务平台。3. 利用涉农关爱服务平台,通过全国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实施精准帮扶和补贴发放工作。
六、建设绿色智慧乡村:1. 发展涉农产品追溯服务平台。2. 建立土壤墒情监测服务平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城市建设和发展应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妥善处理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的关系,并兼顾进城务工人员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镇的建设和发展应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先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为农村提供服务。乡村的建设和发展应因地制宜,节约用地,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引导村民合理建设,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