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筑材料(包括构配件、设备等)进入施工现场时,根据现行国家规范和标准,必须进行严格的验收。验收的具体步骤和要求包括:
首先,施工单位需要对进场材料的外观、包装、规格、尺寸以及数量等进行细致检查。这一环节是确保材料质量的基础。
其次,施工单位还需核查进场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如果质量证明文件为复印件,必须确保复印件由提供单位盖章,并由经手人签字,同时注明复印日期。这一措施有助于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当存在复验规定时,施工单位应从进场材料中抽取样本进行复验,复验项目需根据相关规定和标准的要求确定。对于需要见证的项目,监理单位的见证人员应及时到场进行见证。
材料通过现场检查合格,质量证明文件核查符合要求,并经抽样复验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填写“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监理人员需在工程现场对实物进行抽查并确认,在“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上签字,确认材料可以投入使用。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有效确保建筑材料的质量,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