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省宣威市羊场镇英角村民委员会设有主席团、常务委员会、财务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等机构。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在云南省宣威市羊场镇英角村民委员会可能设立的机构包括:
1.主席团:由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主要负责村委会的日常工作和管理。
2.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和其他委员组成,负责村委会的重要事务和议题的研究和决策。
3.财务委员会:由委员和财务专职人员组成,负责村委会的财务管理和监督。
4.监察委员会:由委员和监察专职人员组成,负责监督村委会干部的工作和行为。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