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今年起,我省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将以学年为一个见习周期。
2、见习对象是毕业三年内未就业的省内高校和省外高校福建生源毕业生,重点是经实名登记的2013年离校未就业高校生,“双困毕业生”可优先参加就业见习。
3、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自行到当地就业见习主管部门或见习单位申请参加见习。
4、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贴。
5、今年,省级财政安排经费对省级千名就业见习计划予以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
6、对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予以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