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自己名下有房子,是不能继续享受低保政策的。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享受低保,主要是针对以下3种人:
一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二是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三是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
扩展资料:
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家庭消费支出水平有下面七种情况之一的,不能吃低保。
(一)实际生活水平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二)一年内购买价值超过低保标准5倍以上非生活必需品或家庭月通信费用总额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的;
(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有赡养、扶养(抚养)能力但未履行义务或转移、放弃个人资产的;
(四)家中拥有并使用小汽车和其它非经营性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的或有高价值收藏、投资有价证券行为的;
(五)拒绝配合家庭收入调查或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包括非稳定性隐蔽收入),提供虚假证明的;
(六)有劳动能力不从事生产劳动的农村居民或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的城镇居民,无正当理由一年内两次以上介绍就业而拒不就业的;
(七)其它经地方人民政府或省级民政部门认定不能享受低保待遇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低保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