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群众工作的概念是指公安工作实行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它是在公安工作上服务群众、保护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的理论、原则、制度和方法的总称。
群众工作具有以下五个特点:
1、工作对象的广泛性,
2、工作内容的复杂性,
3、工作时间的随机性,
4、工作方式的多样性,
5、工作结果的双向性。
扩展资料:
公安工作是由多种分工、多个层次联结而成的一个工作系统,形成有机联系的整体主要包括:
1、公安领导工作:公安领导工作是指由公安机关的首长所从事的工作。公安领导工作主要包括行政领导、业务领导、政治领导和法制领导等。
2、公安秘书工作:公安秘书:工作指作为公安机关的秘书所从事行政参谋咨询以及公安对策研究工作。主要包括为领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决策咨询、组织实施领导决策、检查研究、草拟文件、组织会议,并发挥沟通上下、协调各项工作。
3、公安指挥工作:公安指挥工作是指公安指挥系统所进行的指挥调度工作。主要包括:负责下达领导指令,统一协调、调度和具体指挥各业务部门和专业工作,接收报警、报案,对突发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现场的指挥、处置与救助等。
4、公安政治工作:公安政治工作是保证公安机关坚决贯彻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保证人民警察与党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一致的工作。主要内容是从政治上、思想上、法纪上、文化上和职业道德上保障党的公安工作的原则、路线、方针和政策的顺利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