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 劳动者应当上班与工伤认定结论是否下来没有关系。无论工伤认定结论下来与否,医疗终结,按医疗机构的建议可以上班即应当上班。应当上班不上班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工伤保险的申请主体有两类:一是职工所在单位,二是工伤职工或者其家属,以及工伤职工所在单位的工会组织。
职工所在单位
由于工伤保险实行的是雇主责任原则,因而在工伤保险方面,雇主承担了许多责任和义务。工伤事故发生或者职业病被确诊以后,为了及时抢救受伤职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单位的安全生产,有必要要求职工所在单位承担首要的工伤申报义务。
同时,将所在单位的申报时间限定为在事故发生或者职业病被确诊后的30日以内。只有在特殊情况下,经过劳动保障部门的同意,才可以将申报时间延长。
扩展资料:
工伤申报材料
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申报的
1、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事故发生之日3个工作日内报送)
2、 工伤认定申请表1份(此表及以下材料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一同报送)
3、 事故人和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原件并复印件)
4、 事故人的身份证或暂住证(原件并复印件)
5、 首次就医病历及诊断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并复印件)
6、 工作考勤记录卡(原件并复印件)
7、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并复印件)
8、单位参加当地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费的凭证和参保职工花名册(原件并复印件)
9、 事故调查报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