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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通过时间是哪年?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10-24 21: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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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通过时间是哪年?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通过时间是: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于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7号公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扩展资料;制定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国务院可以决定并宣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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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通过时间是: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于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7号公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扩展资料;制定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国务院可以决定并宣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通过时间是:2004年8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于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7号公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扩展资料

制定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国务院可以决定并宣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在疫区内采取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紧急措施,并可以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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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通过时间是哪年?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通过时间是: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于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7号公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扩展资料;制定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国务院可以决定并宣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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