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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可以装修吗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10-24 23: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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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可以装修吗

不可以承租人不得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确需装修的,应当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根据 《 广州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 》 第二十六条规定:承租人(个人及整体承租单位)在公共租赁住房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取消个人公共租赁住房保瞳资格或者单位承租资格,由住房保障部门或整体承租单位收回房屋,伍房保障部门自资格取消之日起不再受理该承租人或该单位的住房保障申请,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澎去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 擅自将承租的住房转让、转租、分租、出借、调换的。2 无正当理由连续拖欠租金 2 个月或累计拖欠租金 6 个月的。3 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住房 6 个月及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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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不可以承租人不得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确需装修的,应当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根据 《 广州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 》 第二十六条规定:承租人(个人及整体承租单位)在公共租赁住房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取消个人公共租赁住房保瞳资格或者单位承租资格,由住房保障部门或整体承租单位收回房屋,伍房保障部门自资格取消之日起不再受理该承租人或该单位的住房保障申请,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澎去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 擅自将承租的住房转让、转租、分租、出借、调换的。2 无正当理由连续拖欠租金 2 个月或累计拖欠租金 6 个月的。3 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住房 6 个月及以上的。

不可以承租人不得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确需装修的,应当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

根据 《 广州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 》 第二十六条规定:承租人(个人及整体承租单位)在公共租赁住房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取消个人公共租赁住房保瞳资格或者单位承租资格,由住房保障部门或整体承租单位收回房屋,伍房保障部门自资格取消之日起不再受理该承租人或该单位的住房保障申请,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澎去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 擅自将承租的住房转让、转租、分租、出借、调换的。

2 无正当理由连续拖欠租金 2 个月或累计拖欠租金 6 个月的。

3 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住房 6 个月及以上的。

4 擅自对承租的住房进行装修或扩建、加建、改建、改变房屋结构或改变其使用性质的。

5 故意损坏承租的住房及其附属设备的。

6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公租房的设施和普通的租房里面的设施是一样;公租房里能固定安装的家具电器基本上都有配备,如燃气灶、热水器、抽油烟机等。

像电视机、冰箱、空调、洗衣机、床、衣柜、沙发这些东西是由承租人自己添置的,承租人无须装修就可以怜包入住。

扩展资料

公共租赁房:公共租赁房简称“公租房”,以“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具体包括已通过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他住房困难家庭”为供应对象。公共租赁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方案。

一部分住房困难人员不属于低收入,但当前通过市场确实解决不了住房问题。因此政府提供给他们一定的帮助,过一段时间,当这部分群体有支付能力了,就离开公共租赁住房,到市场购买或承租住房。这意味着,所有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对象,都可以在“买”和“租”之间选择一种方式,解决住房困难。

公共租赁房在新加坡、香港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已经成为住房保障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在中国内地依然是新生事物,它有自身的特点与优势,但在实际实施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解决。

参考资料:公共租贷房管理方法-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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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可以装修吗

不可以承租人不得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确需装修的,应当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根据 《 广州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 》 第二十六条规定:承租人(个人及整体承租单位)在公共租赁住房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取消个人公共租赁住房保瞳资格或者单位承租资格,由住房保障部门或整体承租单位收回房屋,伍房保障部门自资格取消之日起不再受理该承租人或该单位的住房保障申请,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澎去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 擅自将承租的住房转让、转租、分租、出借、调换的。2 无正当理由连续拖欠租金 2 个月或累计拖欠租金 6 个月的。3 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住房 6 个月及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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