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的残疾抚恤金标准每人每年分别为80140元、78690元、76380元。
2、二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的残疾抚恤金标准每人每年分别为70130元、67610元、65320元。
3、三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的残疾抚恤金标准每人每年分别为60120元、56980元、54740元。
4、四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的残疾抚恤金标准每人每年分别为50100元、47480元、45240元。
5、抚恤,指通过言语或行动来安慰别人,给予情感上的支持和补偿,用于描述对那些遭受不幸或苦难的个人提供关怀和支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