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市政法委书记的级别是副厅级,因为南京市的行政级别是副省级,所以南京市委政法委书记的行政级别是副厅级。
南京市委政法委书记的职责是:
1. 领导和组织各级政法部门的工作,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面性、政策性的部署,并监督检查落实。
2. 组织协调和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分析研究社会治安形势,对一定时期本地的社会治安和政法工作作出全面性、政策性的分析,并作出相应的部署。
3. 组织协调和指导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分析研究国家安全形势,对一定时期本地的国家安全工作作出全面性、政策性的分析,并作出相应的部署。
以上是关于南京市政法委书记级别和职责的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