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馨提醒:由于2017年的相关数据尚未公布,本文将沿用2016年的信息。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即将调整!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信息,从2017年7月1日起,成都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将分为1500元和1380元两个档次,上调幅度分别为7.1%和10.4%。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将调整为每小时14.6元和13.2元,上调幅度分别为7.5%和9.1%。这一调整是自1995年以来,成都市第13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20年间最低工资涨了近十倍。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有助于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以一名领取1200元最低工资的员工为例,在扣除个人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后,实际到手现金将接近900元。需要注意的是,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劳动者福利待遇。
用人单位应在成都市人民政府发布最低工资标准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规定公示给全体职工。从7月1日起,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县、郫县和新津县等14个区、县将执行1500元/月、15.7元/小时的最低工资标准;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和蒲江县等7个县(市)将执行1380元/月、14.4元/小时的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主要影响以下三类人群:1)基层劳动者,如清洁工、搬运工、修理工、推销员、服务员、钟点工和佣人等,他们的工资收入通常处于社会底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直接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2)销售岗位人员,特别是在那些基本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中,如果销售业绩不佳,这些员工可能只能拿到最低工资。3)在小企业工作的员工,有些企业为了逃税或减轻负担,可能按照最低工资标准为员工缴纳社保和纳税,这会影响员工的实际利益。
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可能影响员工以下三个方面的利益:1)到手工资增长缓慢,特别是对于基层劳动者和销售人员。2)五险一金及个税待遇受损,员工可能因此错过一些福利待遇。3)休带薪假时可能吃亏,因为基本工资低,带薪假期间只能拿最低工资。
总之,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不仅关系到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也可能影响所有员工的实际收入和福利待遇。因此,这一政策调整值得大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