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深圳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通常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营养费等多个项目。
其中,医疗费依据医疗机构开具的收费单据与病史及诊断证明等材料加以确定;
误工费则以受害者误工期长短及收入水平为基准进行计算;
护理费以护理人员的收入水平及护理人数、期限为基础进行衡量。
对于残疾赔偿金部分,按受害者丧失劳动能力或伤残等级,以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计至二十年;
但若超过六十周岁,每增龄一岁即减去一年,而超过七十五周岁的,则仅算五年。
另外,如导致人员死亡,则还需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家属办理丧事所需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具体赔偿金额需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证据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