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的客体包括:
1.外观设计,主要指对产品的整体或部分在形状、图案、色彩等方面的新设计。,适合工业应用;
2.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3.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和结构提出的实用新型技术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发明,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新的实用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组合以及色彩、形状、图案的组合的整体或者部分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64条
或者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可以用说明书和附图来说明权利要求书的内容。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图片或者照片所示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基础,可以用简要说明来说明图片或者照片所示产品的外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