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怀孕不能辞退。
根据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女职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