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证申请人需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书(村社、乡镇或街道签字盖章);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源来源证明,包括引种协议书或意向书、有效批准文件、进出口证明书、收容救护处理文书等;
4、证明其对驯养繁殖固定场所具有相应使用权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6、驯养繁殖所需资金来源证明;
7、饲养人员技术能力证明;
8、兽医资格证复印件;
9、野生动物饲料来源说明材料;
10、从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总体规划(54种名录以外的物种);
扩展资料:
如果要购买、运输、出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所保护的这些动物,须有能证明其来源合法的“身份证”,且取得合法审批手续;如果想养蛇等陆生野生动物,则须具备一定条件,向林业部门申请,办理养殖许可证。
受理机构:县林业局森保站,决定机构: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森林公安:养蛇等陆生野生动物需要申请办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