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农村自己的土地可以建养猪场吗?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10-23 22:55:59
文档

农村自己的土地可以建养猪场吗?

2、农业设施的建设与用地程序:经营者提出申请,乡镇政府申报,县级政府审核。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农业设施用地分类;(一)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1.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2.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3.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4.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用地等。(二)附属设施用地是指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辅助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1.管理和生活用房用地:指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办公生活等设施用地。
推荐度:
导读2、农业设施的建设与用地程序:经营者提出申请,乡镇政府申报,县级政府审核。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农业设施用地分类;(一)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1.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2.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3.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4.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用地等。(二)附属设施用地是指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辅助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1.管理和生活用房用地:指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办公生活等设施用地。

1、农民、农村经济组织可以利用农业用地建养猪场,但是应当进行申报,取得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2、农业设施的建设与用地程序:经营者提出申请,乡镇政府申报,县级政府审核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农业设施用地分类

(一)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1.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
2.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
3.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
4.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用地等。
(二)附属设施用地是指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辅助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1.管理和生活用房用地:指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办公生活等设施用地;
2.仓库用地:指存放农产品、农资、饲料、农机农具和农产品分拣包装等必要的场所用地;
3.硬化晾晒场、生物质肥料生产场地、符合“农村道路”规定的道路等用地。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和农业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上述规定的原则,对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做出进一步规定。

规范设施农用地审核
农业设施的建设与用地由经营者提出申请,乡镇政府申报,县级政府审核同意。申报与审核用地按以下程序和要求办理:
(一)经营者申请。设施农业经营者应拟定设施建设方案,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用地面积,拟建设施类型、数量、标准和用地规模等;并与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土地使用年限、土地用途、补充耕地、土地复垦、交还和违约责任等有关土地使用条件。协商一致后,双方签订用地协议。经营者持设施建设方案、用地协议向乡镇政府提出用地申请。
(二)乡镇申报。乡镇政府依据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经营者提交的设施建设方案、用地协议等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乡镇政府应及时将有关材料呈报县级政府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乡镇政府及时通知经营者,并说明理由。
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经营者应依法先行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农户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三)县级审核。县级政府组织农业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审核。农业部门重点就设施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承包土地用途调整的必要性与合理性,以及经营者农业经营能力和流转合同进行审核,国土资源部门依据农业部门审核意见,重点审核设施用地的合理性、合规性以及用地协议,涉及补充耕地的,要审核经营者落实补充耕地情况,做到先补后占。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县级政府批复同意。
设施农用地审核同意后,乡镇政府具体监督设施建设和用地协议的实施,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土地变更调查、登记和台帐管理等相关工作,县级农业部门做好土地承包合同变更和流转合同备案、登记等工作。

文档

农村自己的土地可以建养猪场吗?

2、农业设施的建设与用地程序:经营者提出申请,乡镇政府申报,县级政府审核。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农业设施用地分类;(一)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1.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2.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3.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4.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用地等。(二)附属设施用地是指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辅助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1.管理和生活用房用地:指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办公生活等设施用地。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