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法定代表人必须签署《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并且申请书上需要加盖公司公章。
2. 公司必须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并且表格上需要加盖公司公章。
3. 公司必须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并且证明上需要加盖公司公章。
4.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提交股东会的决议。
5. 提供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6. 提供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如果新股东是企业,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果新股东是事业法人,需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果新股东是社团法人,需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如果新股东是民办非企业单位,需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如果新股东是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 提供公司章程修正案,修正案需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 如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变更股东需要报经批准,那么必须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 提供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资料扩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司申请变更登记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 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如果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如果变更登记事项依法需要在登记前获得批准,还应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根据第三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后,应在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去世,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也应按照此规定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名称,应在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根据第三十五条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变更涉及分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在公司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
根据第三十六条规定,如果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公司应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根据第三十七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时,应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东权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