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考试成绩公布的十个工作日内,考生需向所在考区的招考办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提交申请时,需准备的材料包括个人的准考证和身份证正反面,以及复核申请表等。这些材料的电子版应打包发送至考生所报考区指定的邮箱。
在邮件命名时,应采用“考区+姓名+准考证号”的格式。
考生需要注意的是,逾期提交的成绩复核申请将不予受理。
如果考生发现成绩有误,应当按照上述步骤及时申请复核,以确保自己的权益。
同时,考生还应注意,考试成绩的复核仅限于复核是否存在漏评、成绩合成错误等情况,不会重新对考生的答案进行评分。
在整个复核过程中,考生应当保持耐心,及时关注相关通知,以便了解复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