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
(一)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的申请表,并提交同样照片一张。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除交验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外,就业人员还需提交暂住证(或暂住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三)在天津市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交“天津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查询清单”原件及申请当月前连续一年的缴纳情况复印件,本人社会保险缴存地的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区县分中心出具的“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个人)”,并加盖公章。
注意事项 :
(一)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表格。 (二)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均需为a4规格,非中文证明需提交翻译件。
(三)受理结束后,请持“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即到收费处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