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的总要求是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条规定: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扩展资料:
修订后的《细则》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坚持以党章为依据,充分体现党章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新要求。
二是体现从严要求,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考察。
三是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在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等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四是总结实践经验,把各地区各部门创造和积累的成熟做法和经验吸收进来。
五是强化党组织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发挥党组织把关作用。六是注重务实管用,既增加相关规定,又从实际出发简化一些程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中组部负责人解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