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老一小保险该政策规定城镇老年人和学生儿童按照“就近就医”原则,可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就近选择3所医院作为本人的定点医疗机构。另外,城镇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可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中的中医医院、专科医院和16家A类医院直接就医。
2007年起,北京市正式启动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逐步将城镇无保障老人和在校学生及学龄前婴幼儿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被称之为“一老一小”保险。
2013年起,北京“一老一小”保险的住院报销比例提至70%,最高支付限额提至17万元,实现“双升”,而个人缴费水平不变,将惠及25万参保群众。至此,北京市所有城镇居民住院报销水平达成一致。
扩展资料
(1)“一老”参保条件
凡具有北京市非农业户籍、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且年满60周岁的居民;其中,女性年满50周岁的居民,也可参保。
(2)“一小”参保条件
凡具有北京市非农业户籍,且在北京市各类普通高等院校、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就读的在册学生,以及非在校少年儿童,包括托幼机构的儿童、散居婴幼儿等都可参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一老一小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