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了公交专用信号灯,算闯红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扩展资料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中规定:
第十一条 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标准要求,科学设置公交专用道、公交优先通行信号系统、港湾式停靠站等,提高城市公共汽电车的通行效率。
第二十九条 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的驾驶员、乘务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履行相关服务标准;
(二)按照规定的时段、线路和站点运营,不得追抢客源、滞站揽客;
(三)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票价收费,并执行有关优惠乘车的规定;
(四)维护城市公共汽电车场站和车厢内的正常运营秩序,播报线路名称、走向和停靠站,提示安全注意事项;
(五)为老、幼、病、残、孕乘客提供必要的帮助;
(六)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及时处置,保护乘客安全,不得先于乘客弃车逃离;
(七)遵守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服务规范。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交通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