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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办或者其他机关可以接受捐款吗?如果不能,如何解决。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10-24 02: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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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办或者其他机关可以接受捐款吗?如果不能,如何解决。

可以向部分机关或者公益性事业单位直接捐款。卫生计生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捐赠,规范捐赠和受赠行为,保护捐赠人和受赠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业务主管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基金会和其他公益性社会组织(以下简称卫生计生单位)。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捐赠是指国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捐赠人)自愿无偿向卫生计生单位(以下简称受赠单位)提供资金、物资等形式的公益性支持和帮助。第四条卫生计生单位接受捐赠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自愿无偿。(三)符合公益目的。(四)非营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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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可以向部分机关或者公益性事业单位直接捐款。卫生计生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捐赠,规范捐赠和受赠行为,保护捐赠人和受赠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业务主管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基金会和其他公益性社会组织(以下简称卫生计生单位)。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捐赠是指国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捐赠人)自愿无偿向卫生计生单位(以下简称受赠单位)提供资金、物资等形式的公益性支持和帮助。第四条卫生计生单位接受捐赠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自愿无偿。(三)符合公益目的。(四)非营利性。


可以向部分机关或者公益性事业单位直接捐款。

卫生计生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捐赠,规范捐赠和受赠行为,保护捐赠人和受赠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业务主管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基金会和其他公益性社会组织(以下简称卫生计生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捐赠是指国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捐赠人)自愿无偿向卫生计生单位(以下简称受赠单位)提供资金、物资等形式的公益性支持和帮助。

第四条卫生计生单位接受捐赠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自愿无偿;

(三)符合公益目的;

(四)非营利性;

(五)法人单位统一接受和管理;

(六)勤俭节约,注重实效;

(七)信息公开,强化监管。

第五条卫生计生单位可以接受以下公益事业捐赠:

(一)用于医疗机构患者医疗救治费用减免;

(二)用于公众健康等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教育;

(三)用于卫生计生人员培训和培养;

(四)用于卫生计生领域学术活动;

(五)用于卫生计生领域科学研究;

(六)用于卫生计生机构公共设施设备建设;

(七)用于其他卫生计生公益性非营利活动。

扩展资料:

书面捐赠协议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一)捐赠人、受赠人名称(姓名)和住所;

(二)捐赠财产的种类、数量、质量和价值,以及来源合法性承诺;

(三)捐赠意愿,明确用途或不限定用途;限定捐赠用途的,应当附明细预算或方案;

(四)捐赠财产管理要求;

(五)捐赠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六)捐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七)解决争议的方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卫生计生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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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办或者其他机关可以接受捐款吗?如果不能,如何解决。

可以向部分机关或者公益性事业单位直接捐款。卫生计生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捐赠,规范捐赠和受赠行为,保护捐赠人和受赠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业务主管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基金会和其他公益性社会组织(以下简称卫生计生单位)。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捐赠是指国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捐赠人)自愿无偿向卫生计生单位(以下简称受赠单位)提供资金、物资等形式的公益性支持和帮助。第四条卫生计生单位接受捐赠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自愿无偿。(三)符合公益目的。(四)非营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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