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年男性罪犯介于18至50岁,并且通过体检才可以被执行鞭刑。
2、罪犯同一时间只能被执行24下鞭刑,不论他罪案的数量。(法官最高判24下)
3、死刑犯是不会被执行鞭刑的。
4、罪犯也可被判鞭刑在监狱的法庭 (mini-court),如果他破坏监狱规矩。(不超过12下)
5、对许多轻罪来说,鞭刑是“可选刑”,是否鞭刑由法官决定。
6、如果一男一女犯下同样的罪行,情节也完全相同,女犯只判监禁,而男犯在监禁之外还要判处鞭刑。
扩展资料
罪名:
1993年,新加坡有3244男性罪犯被判鞭刑。到了2007年时,已经翻了一倍,至6404罪犯。对至少30种罪名,鞭刑是强制刑(必判鞭刑,不能减免),至今适用鞭刑的罪行的名单还在延长。
其中既包括强奸、抢劫、贩毒等重罪也包括较轻的罪行如非法拥有武器(长刀、匕首等都算)、涂鸦(包括在公共场所或公共设施上)、挟持人质、重犯吸毒者、非法金融交易(有几率被判)、逾期逗留超过90天(俗称跳飞机)。携带口香糖是不会被判鞭刑的,只会罚款。(一旦被判鞭刑,至少3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加坡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