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网上挂失,去派出所申请补办即可。
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也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需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
扩展资料:
安徽省内异地身份证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提出异地办理申请。
申请人持居民户口簿或本人居住证、驾驶证、社保卡、学生证等带照片的有效证件之一,就近到公安户籍派出所(或户办大厅)提出异地办理申请。
(二)采集申请人人像信息、指纹信息。
异地受理公安机关负责受理申请、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符合办理条件的,对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进行确认无误后,现场采集申请人人像信息、指纹信息。打印《安徽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确认表》,交申请人签字确认并收取证件工本费。
(三)领取证件。
申请人在异地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时,可根据本人意愿,选取两种取证方式:
一是凭取证凭条到受理地户籍派出所(或户办大厅)领取居民身份证,并核验指纹信息。
二是自愿选择邮政速递到户收取证件,收到证件后,本人应在规定工作日内就近到公安户籍派出所(或户办大厅)核验证件,逾期不核验的视为证件合格。
申请人因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身份证的,在领取新证的同时应交回旧证。
(四)制证周期。
从异地公安机关受理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参考资料:
公安部--关于对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有关问题综合答复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跨市办理身份证补领、换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