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巴克预付卡是充值卡。持卡人可以现金、借记卡、信用卡或其他发卡人或售卡企业接受的支付方式,通过售卡企业、或发卡企业不时指定的其他渠道为预付卡进行充值。
单张实体预付卡/电子预付卡卡内累计余额不得超过1,000元。单次充值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或100元的整数倍(在星巴克门店充值的)或根据其他充值渠道及/或方式而定。
扩展资料:
星巴克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种类
(1) 纸质饮料券: 由发卡人印制的纸质券,可在星巴克门店兑换1杯指定杯型在店内按标准配方现场手工调制的咖啡、茶或是乳类饮料,不含任何瓶装饮料(包括但不限于瓶装果汁、瓶装泰舒茶、瓶装星冰乐和瓶装水等)。添加浓缩咖啡、糖浆、搅打奶油及杯型升级需另行付费。
(2) 电子饮料券: 以密码、串码、图形或其他电子形式作为载体的虚拟卡,可在星巴克门店兑换1杯指定杯型在店内按标准配方现场手工调制的咖啡、茶或是乳类饮料,不含任何瓶装饮料。
添加浓缩咖啡、糖浆、搅打奶油及杯型升级需另行付费。
(3) 特定产品电子券:以密码、串码、图形等电子形式作为载体的虚拟卡,可在特约商户兑换购券时指定的产品。
(4) 实体预付卡:由发卡人预制且具有支付功能的实体卡,可在特约商户购买其出售的指定商品。
(5) 电子预付卡:以密码、串码、图形或其他电子形式作为载体的虚拟卡,具有支付功能,可在特约商户购买其出售的指定商品。
(6) 经向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备案后发行的其他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券。
参考资料来源:星巴克官网-星巴克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章程